十七
齐王冏为大司马5辅政,嵇绍为侍中,诣冏咨事6冏设宰会6召葛旟、董艾等共论时宜6旟等白冏:“嵇侍中善于丝竹6公可令操之。”遂送乐器,绍推却不受,冏曰:“今日共为欢,卿何却邪?”绍曰:“公协辅皇室,令作事可法。绍虽官卑,职备常伯6操丝比竹65盖乐官之事,不可以先王法服66为伶人之业6今逼高命6不敢苟辞6当释冠冕7袭私服7此绍之心也。”旟等不自得而退。
齐王冏:字景治,齐王司马攸之子,袭封齐王。赵王司马伦篡位,冏起兵杀伦,拜大司马,执掌朝政。信用小人,日益骄恣,后为长沙王司马乂所杀。
咨事:请示公事。
宰会:设宴邀请僚属聚会。宰,指朝中官员。
葛旟(yú余):字虚旟,司马冏的属官。董艾:字叔智,司马冏属官。时宜:指适合当时的措施。
嵇侍中:嵇绍。丝竹:弦乐器和管乐器。
法:仿效,效法。备:充当,充任。常伯:指皇帝近臣。
操丝比竹:指演奏乐器。
法服:古代礼法规定的官服。
伶人:乐师。
高命:尊命。
苟辞:随便推辞。
冠冕:官员所戴的礼帽,此指官服。
袭:穿。